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花敖包特银铅矿技术改造项目及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花敖包特银铅矿技术改造项目及变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宝日格斯台西北约25km
建设单位: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共建1条箕斗主井、3条副井、1条矿粉回收井、5个回风井、8条溜井及1条辅助斜坡道。箕斗主井、1#副井及2#副井共3条竖井为新建,5#副井由矿山原有MJ5盲竖井改造,20#矿粉回收井及其余回风井均在现有竖井基础上改造完成。采矿区新建5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原燃煤锅炉技改为4台2t/h生物质锅炉,原炸药库停用,另选址新建炸药库,调整工业场地,新增2个废石场,1座岩芯库,新增1个危废间及1座永久式充填站,其余工程依托原有。
现将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花敖包特银铅矿技术改造项目及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改造项目及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韩明越
联系电话:18247928899
邮箱:hanmingyue@ytg000975.cn
技术改造项目及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技术改造项目及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终版.pdf